13省份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今年1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处理无户口人员挂号户口疑问的定见》清晰了无户口人员落户的总体方案,并请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联系本地实践,出台详细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发布”。
现在,不少无户口人员现已圆了“户口梦”。公安部近期举行的深化推动户口挂号处理整理整理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泄漏,今年前5个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万余人,为74.6万无户口人员处理了户口挂号。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指出,未出台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处理无户口人员挂号户口疑问的定见》详细实施办法的当地,要抓住拟定详细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多地细化无户口人员分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上述定见将无户口人员分为了8类,分别是:不符合计划生孩子方针的无户口人员,未处理《出世医学证实》的无户口人员,未处理收养手续的现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许宣告逝世后户口被刊出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刊出客籍户口的人员,户口搬迁证件丢失或许超过有效期限构成的无户口人员,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孩子的无户口人员,别的无户口人员。 记者注意到,在此根底之上,多地依据本地的实践状况,进一步细化了无户口人员的分类,并清晰了每类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程序。
重庆提出,在着力处理8类无户口人员挂号户口的根底上,将被刊出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由民政部门救助安顿在社会福利机构但无法查明身份(户籍)信息的漂泊乞讨人员等6种状况同时归入处理常住户口挂号范围;陕西增加了3类人员,包含《释放证实》《退伍证实》或《出世医学证实》等证件材料丢失构成的无户口人员、长时间外出等因素构成的无户口人员、爸爸妈妈无户口构成的无户口人员。 广东增加了“无法查找身份信息的停留漂泊乞讨无户口人员”这一类型;吉林增加了“刑满释放、免除劳动教养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甘肃增加了“本辖区因前史因素构成的无户口人员”;河北也增加了“本地因前史因素构成的无户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