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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130公斤特大贩毒案在阜阳宣判,多人被判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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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12日 03: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今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了一同贩卖毒品案子,涉案人员别离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本案7名被告人贩卖毒品多达130公斤,数量之大令人震惊.法庭审理查明,2014年新年前后,被告人刘燕、秦伟明、陶俊良、谷山玉、石乐、王磊等6人筹措1060余万元毒资,由秦伟明、谷山玉、石乐驾乘大卡车于2月19日晚运送毒资经昆明至西双版纳,从境外毒枭处采购很多毒品.然后再由谷山玉、李水兵等人担任将毒品转运回阜阳.3月12日清晨,侦查人员在西双版纳景洪市皮二停车场将谷山玉等人抓获,并当场查获内用10个赤色塑料袋包装的5编织袋疑似毒品,后经称量,该10袋嫌疑毒品共毛重130033.1克.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秦伟明、谷山玉、刘燕、陶俊良4人以犯贩卖、运送毒品罪,判处死刑.对石乐、王磊犯贩卖、运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履行.对李水兵犯运送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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