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上思:男子醉驾致一人死亡获刑一年

上思:男子醉驾致一人死亡获刑一年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5月13日 01: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一男子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至上思县那琴乡某路段时,撞上了在路上行走的刘某,形成刘某受伤治疗无效死亡。5月11日,唐某被上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5 年6月23日14时许,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港口区经钦崇高速公路上思收费站出口往南宁市苏圩镇方向行驶,行至上思县那琴乡某路段时,遇上刘某在 其前方路面行走。由于唐某处于醉酒状态,发现刘某时未能采取平安有效避让措施,致使其所驾驶的车辆右后侧碰撞到刘某,形成刘某受伤治疗无效死亡。
  事故发作后,唐某打电话报案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置。经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唐某承当此事故的全部义务。
  案发后,唐某支付刘某家眷2.1万多元。2015年12月1日,唐某赔偿被害人家眷4.3万元,获得刘某家眷的体谅。
  法 院经审理以为,唐某违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形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法院酌情从重处分;唐某案发后主动报 案并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置,到案后照实供述罪行,是自首;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亲属的体谅,法院酌情从轻处分。遂判处唐某有期徒刑 一年。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