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为到达逃税的意图,私营
公司的两名董事长指派财政人员采纳隐秘销售收入、虚列开发本钱等手法,逃税2000余万元.近来,该
公司董事长罗某及副董事长周某被
安徽铜陵义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逃税罪批准逮捕,该案也是义安区人民检察院近十年来检查逮捕的第一例逃税案.
经查:2010年,罗某、周某、陈某一起出资建立该
公司.罗某系董事长,担任
公司全面作业.周某系副董事长,分担财政、办公室.2013年度,罗某、周某指派
公司财政人员采纳少列收入、多列开销、虚伪交税申报等手法,躲避交纳
公司所得税.2014年
铜陵市地方税务局下达自查自纠告诉书后,罗某、周某仍指派财政人员对涉嫌逃税项目不做调整,致使该
公司2013年度逃税2000多万元.
义安区检察院检查后以为,罗某、周某采纳诈骗、隐秘手法不申报交税,躲避缴交税款数额无穷并且占应交税额30%以上.其做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涉嫌逃税罪.决议对罗某、周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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