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墙体广告 5月10日,
凯里市
公安局发布关于对市府东路等路段制止
摩托车和电动车通行的通告。
记者得悉,通告请求,2016年6月1日起,除
公安、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公务
摩托车外,制止三轮
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二轮
摩托车(包括普通二轮
摩托车、电动二轮车)在市府东路、市府西路、博南路通行。
此外,2012年7月15日时,
凯里市就已制止
摩托车和电动车通行的韶山南路、韶山北路(全段)、北京东路(含延伸段)、北京西路(全段)、营盘东路 (小十字至原师专路口)、州府路(全段)、
宁波路(262三岔口至万博腾龙桥)、友庄路(全段)等路段仍然制止
摩托车和电动车通行。
据悉,
摩托车(含电动车)驾驶人违背制止通行规则的,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依法予以处分;对障碍国度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规则处置;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