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红花岗区一单位的4名干部被委派外出调查学习,但他们却在外出期间绕道九寨沟观光旅游,并且回来还报销旅游产生的费用。而该单位的一把手,在明知他们已违规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报销。最终,不只这4名干部遭四处置,该单位的一把手也因实行主体义务不力被追责。
据了解,2013年6月,经主管单位同意,红花岗区消费力促进中心决议派副主任安洪等4名干部到
重庆、
西安调查学习。调查学习期间,安洪等人未经批准,擅自于6月23日至25日绕道九寨沟观光旅游。
调查学习终了后,4人回单位报销相关调查学习费用。该中心主任刘自坤明知其违规绕道旅游的情况下,仍签字同意报销了4人旅游产生的费用,共计4072元。
“调查学习,怎样报销单上有去九寨沟旅游的票据?”2015年8月,红花岗区纪委展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认真的督查组成员发现了有几张可疑的发票,随即展开调查,问题很快水落石出。
“干部外出调查学习,却借机绕道旅游,这是典型的违犯中央八项规则肉体的行为。身为消费力促进中心主任,在明知他们旅游的情况下,仍同意报销,很显然属于落实主体义务不力。”红花岗区纪委相关担任人表示。
目前,红花岗区纪委已给予安洪党内正告处分,其他人员被诫勉说话,并且旅游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上缴到区财政。作为中心主任的刘自坤,没有认真实行主体义务,被给予党内正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