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墙体广告 5月11日,大悟警方收到县人民法院送达(2016)鄂0922号刑医1号《强行
医疗决定书》,至此,自新《刑事诉讼法》强行
医疗准则施行以来该局处理的本县首例契合强行
医疗条件的“胡某成心杀人案”成功结案。
2015年11月2日12时30分许,大悟县宣化店镇坞铺村11组胡某因与其哥哥胡某香发作对立,胡某回来厨房拿出菜刀追砍其哥,其妈妈汪某闻讯出来阻挠,胡某持刀将其妈妈后颈部、头部连砍数刀,并将前来阻挠的爸爸后颈部砍一刀,致其妈妈当场逝世、爸爸受伤,后胡某携刀逃离现场。大悟警方于案发当日将胡某捕获。
侦办过程中,胡某亲属反映其有精力病史,后经市恢复
医院法医精力病司法判定所判定,胡某患精力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则,胡某归于经法定程序判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力病人,且有持续损害社会也许,契合强行
医疗法定条件,大悟警方遂提出强行
医疗定见移送人民检察院。现在,胡某已被送交
孝感恢复
医院履行强行
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