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墙体广告 “5·18世界博物馆日”即将来临,5月13日,宛城区退休老师王维真将保藏多年的一份“乾隆三十一年地房契约”,捐赠给
南阳皇粮国税博物馆。契 约买卖的土地和房子数量之大、买卖额之高,均为我市迄今所发现的清代土地房产买卖契约之最。此外,这份契约买卖之规范、官印加盖之完好、交割不动产产权之 清楚,对研讨清代中晚期
南阳本乡不动产买卖程序、契税规范、田赋税率、产权搬运的权力和责任等供给了什物佐证。
特大契约,现身宛城
这是一份清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的土地房产买卖契约,距今已250年。 契约买卖土地500亩,草房23间,说合中人5人,官印加盖完全,有两种七枚,其间一官印为满汉文“
南阳县印”,还有一官印为满汉文“
河南等处承宣告政使 司印”。在契约主要部位如合缝处、骑缝处、官契编号、买卖总金额、所缴纳契税数目皆加盖官印以防伪。可谓清史专家的著名作家二月河曾说,三两银子可以供8 口之家用1年,而这份契约的土地和房产总买卖额达
白银449.82两,买卖额为我市迄今所发现的清代土地房产买卖契约之最。买卖所缴纳契税为13.495 两银子,税率为3%,买卖土地499.8亩,纳征粮银9.99两,税率为2%,其折征率、税率和光绪年所编修《
南阳县志》记载的不动产买卖过割契税税率一 致,对研讨清代中晚期
南阳本乡不动产买卖的各项规章制度供给了什物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