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墙体广告 明知无还款才能,仍歹意透支信誉卡7万多元,又以各种手段逃避催收,13日,荔浦县法院一审以信誉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小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分金钱二万元。
2013年1月,被告人小黎在中国农业银行荔浦县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誉卡。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间,小黎运用该卡以取现金、刷卡 消费的方式共透支77666.34元,到期后该行工作人员屡次停止催收,小黎以各种理由不断不予出借。后小黎痛快改换联络方式并前往外地打工,致使银行无 法与其获得联络。
2015年7月,银行向荔浦县
公安局报案。迫于
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小黎于当年11月20日主动到
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当月25日把所欠款项向银行全部还清。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信誉卡管理法规,歹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冒犯刑法规则,应当以信誉卡诈骗罪追查其刑事责 任。被告人立功后自动投案,照实供述其立功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能够从轻处分,且被告人全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分。法院依据刑法 规则,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