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发布 25年前,在参加制作了血案后,作为首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黄某逃跑;25年后,备受煎熬的黄某向警方投案自首。17日,黄某被
湖北荆门京山县
公安局从
襄阳市
公安局押回。
警方查明,1991年2月2日,25岁的黄某与廖某、肖某别离带着克己匕首、杀猪刀等工具,把京山县三阳镇屈山村乡民周某刺死,使周某妻子身受重伤,制作了“山村血案”。
案发后,廖某、肖某被司法机关以抢劫罪别离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黄某畏罪逃跑。警方采纳蹲守监控,揭露赏格,上门奉劝,网上追逃等多种办法,却一向未能把黄某抓捕归案。
投案自首后的黄某告知,逃跑的前两年,他一向靠捡废品为生,先后到过
广东东莞、
广西柳州、
湖北武汉、北京等地。1993年,他逃到
湖北襄阳,凭捡来的一张身份证,先是做建筑小工糊口,后来学会了修鞋,靠摆地摊度日,并认识了如今的妻子,有了一个儿子。
黄某坦言,在外东躲西藏这些年,日子很难熬。他屡次萌发过回家自首的想法,但因惧怕重判下不了决计。随着年龄的增加,他对自个的“后路”更加忧虑,乃至有过轻生的想法。如今,想到爸爸妈妈亲都83岁了,自个没尽到孝心;儿子16岁了还未上户口,没有学籍。他觉得愧对死者一家,愧对爸爸妈妈、妻儿,为此决计自首,用余生来赎罪。
现在,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