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南关镇某村村民王某为牟利,伙同别人成立了搬运队,垄断新雪域农产品买卖市场的货物搬运生意,对市场商户采用言语要挟、围堵车辆、障碍其他搬运工搬运货物的方式,强迫商户雇请该搬运队卸载和搬运货物。日前,王某因犯强迫买卖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据理解,2014年6月,王某与同村村民丁某、黄某、冯某、冯某某(均已判决)以为新雪域农产品买卖市场建立时征用了本人的土地,便向市场管理方提出要成立一支搬运队,特地担任市场内货物的搬运,但未得到允许。
尔后,王某等人自发组织了一支搬运队在市场内运营,其中王某担任谐和和联络商户搬运货物。由于王某等人搬运货物收费较高,市场内的商户都不愿意找该搬运队搬运货物。为了牟利,王某、丁某等人屡次采用围堵货运车辆、阻止其他搬运工人搬运货物以及言语要挟商户的方式,强迫该市场商户雇请他们卸载、搬运货物。
王某等人欺行霸市的行为惹起了商户的激烈不满。警方接报后,立刻对此展开调查。经调查,王某等人的行为违犯对等自愿的买卖准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2015年9月22日,王某被红花岗区警方依法刑拘。
今年3月22日,王某被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本案停止了审理。法院审理以为,王某强迫别人承受效劳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买卖罪,鉴于王某 到案后能照实供述主要立功事实,量刑时对其从轻处分。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王某犯强迫买卖罪,一审讯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并处分金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