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墙体广告 中心提示:家住兴安县的唐某和陶某,流窜到漠川乡时,看到一片墓葬群,便打起了盗墓的主见。经过一番比拟,两人将眼光锁定在了陈氏家族老祖宗墓碑上的盘龙石柱上。趁着夜色,两人将盘龙石柱撞倒后偷偷运了进来。……
桂林生活网讯(
桂林日报记者韦莎妮娜 通讯员黄恺)
洛阳铲、飞虎爪、摸金符……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盗墓笔记》,让“盗墓贼”这个神秘的职业暴露于公众视野之下,成为了街头巷尾的热议。但是在理想生活中,兴安县两男子由于合伙演出“盗墓笔记”,近日被判刑数月。
2015年11月的某天夜里,家住兴安县的唐某和陶某,流窜到漠川乡时,看到一片墓葬群,便打起了盗墓的主见。经过一番比拟,两人将眼光锁定在了陈氏家 族老祖宗墓碑上的盘龙石柱上。趁着夜色,两人将盘龙石柱撞倒后偷偷运了进来。或许是心理作祟,盗窃后的陶某随后遭遇了诸多蹊跷之事。11月28日,陶某主 动到兴安县
公安局投案,并照实供述了本人和同伙“盗墓”的实事。经过坚决,被盗的石柱价值在八千元左右。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唐 某、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机密窃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构成偷盗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思索到案发后被告人陶某有忏悔之意和自首情节,能够从轻处分。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钱三千 元;判处被告人陶某拘役四个月,并处分金钱三千元。两根盘龙石柱也曾经出借给了陈氏家族。
当场表示承受判决的唐某和陶某对本人的行为懊悔不已。他们表示,电视终归是电视,小说连载也究竟是虚拟的,理想生活中不恪守法律一定会遭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