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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贯彻落实国度卫生计生委相关工作请求,催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监管义务,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5月18日起在全区展开以三级综合、专科
医院和民营
医疗机构为主要对象的
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
此次督导的内容是:一是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落实状况,重点督导《传染病防治法》、《
医院感染管理方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状况和培训展开状况;二是
医院感染管理体系。院长担任制落实状况,
医院感染管理特地机构建立状况,专(兼)职人员装备状况,
医院感染管理相应组织框架,
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监视管理机制树立和施行状况。三是
医院感染管理根本措施。
医疗机构的规划,清洁消毒灭菌执行状况,医护人员诊疗操作标准性及手卫生和职业防护状况,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状况,
医院感染监测、诊断、上报状况。四是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
医院感染管理。重点部门主要包括手术室、透析室、产房(人流室)、重生儿病房、口腔科、眼科、中医临床科室和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普通病房等,重点环节主要包括平安注射、各类插管后的感染预防措施、手术操作、超声检查、血透设备消毒、手卫生执行、
医院感染诊断、
医院感染爆发上报状况、
医疗废物管理、医用织物管理等。
督导检查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施行。为进步督导效率,增强盟市工作交流,三级综合、专科
医院督导工作采取盟市互查方式,由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担任组织抽调盟市
医院感染、护理等相关科室专家,组成督导组展开督导检查。三级综合、专科
医院督导时间为5月18日~25日,民营
医疗机构督导由各盟市自行布置,6月30日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