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19日,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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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小勇作出一审讯决,判处李小勇有期徒刑11年,并处分金钱50万元。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李小勇应用其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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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长的职务之便,为图书发行商李俐颉投资的课堂作业项目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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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为别人入股提供协助,于2011年至2014年期间共9次收受李俐颉贿赂 共计钱675万元。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李小勇身为国度工作人员,应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行贿罪。被告人李小勇收受别人贿赂675万元,数额特别宏大,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富。
李小勇归案后照实供述本人罪行,真诚悔罪,并退出大局部赃款,能够从轻处分。5月19日,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小勇作出一审讯决,判处李小勇有期 徒刑11年,并处分金钱50万元。李小勇退出的赃款钱388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退出其名下的房屋一套、车位二个,依法 予以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退赃,缺乏局部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