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防城港一男子项某为了赚500元,逾越两广非法运输上千条卷烟,被
公安机关当场抓获。5月16日,项某被港口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运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分金5万元。
2015年3月,项某受别人雇佣与另一男子驾驶一辆小轿车从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石角村运输一批无任何手续的香烟到
广东省
广州市,途径港口区西湾跨海大桥桥中时,被
公安机关和烟草局执法人员拦截,两人弃车逃窜,项某在逃窜中被
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在项某驾驶的车上,
公安机关缴获了红双喜牌(专供出口)香烟350条,蓝色555牌香烟470条、金锐白色555牌香烟300条、黄金叶牌香烟450条。经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产质量量监视检验站审定,该批香烟为真品卷烟,价值15万元。
法院审理以为,项某违背国度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关规则,非法运输香烟,扰乱市场次序,数额高达1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其行为曾经构成非法运营罪。但 在共同立功中,项某系受别人雇请,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分。此外,查获的卷烟及相关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