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酒后执意送人撞上路边货车

酒后执意送人撞上路边货车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5月23日 10: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受朋友之邀吃完消夜后,非要酒后驾车送朋友回家,结果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死车”,招致本人和朋友受伤。昨日,遵义晚报记者从遵义县人民检察院得悉,该事故经法院一审,肇事司机王某除赔偿伤者医药费3500元外,还因风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据检方引见,今年3月14日深夜,被告人王某受朋友约请,在南白镇某夜市消夜。其间,王某和朋友万某喝夜啤酒,不断持续到第二天清晨。消夜完毕后,明知自 己曾经不受酒精控制的王某,非要驾车送万某回家。清晨2时许,当车行至南白镇金杯大道加油站路段时,受现场照明条件和王某酒后驾驶影响,车辆直接撞向停放 在道路右侧的一辆重型货车尾部,形成王某、万某受伤,摩托车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作后,遵义县交警大队介入调查证明,王某驾驶的车辆没有保险,而且还酒后驾驶。同时,经司法审定中心对王某血样的检测证明,事发时,其体内的酒精浓度高达114.93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风险驾驶罪。案发后,王某赔偿了万某3500元,获得了对方体谅,并对立功事实招认不讳,当庭有悔罪表现,故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一审讯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