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墙体广告 近日,
云南楚雄州残联、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结合印发了《
楚雄州2016年〈省政府惠民实事之“阳光家园方案”——智力、肉体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效劳项目施行计划〉的通知》,全州2016年度“阳光家园方案”项目启动。
“阳光家园方案”项目是省政府今年将着力施行10件惠民实事,展开残疾人关爱行动之一。依照省政府惠民实事任务合成,今年
楚雄州将为1540名智力、肉体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效劳赞助,其中居家托养1480人,托养补助金每人800元;机构托养60人(布置在
楚雄市和双柏县,各30人),托养补助金每人1500元。凡契合条件的托养家庭可向各县市残联申请办理。据理解,这是
楚雄州自2009年施行“阳光家园方案”项目以来,归入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效劳人数最多的一年。
三类对象能够申请“居家托养”赞助
依据州印发的《施行计划》,该项目托养效劳赞助对象为家庭成员中的智力、肉体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16—59周岁),且无业,长期需求专人照顾;托养机构应具备根本的托养设备设备,装备满足根本效劳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依法树立,手续完备,经县市级以上残疾人结合会确认展开残疾人托养效劳的机构。申请居家托养效劳赞助的家庭,应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证对象,或契合当地政府规则规范的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肉体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申请机构托养效劳赞助的机构,应与托养效劳对象或其家眷(监护人)签署了一年以上托养效劳协议;契合《便当残疾人运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标准》的建立请求;托养效劳对象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在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无业的残疾人;契合《残疾人托养效劳根本标准(试行)》的其他相关请求。
家庭和机构提出申请
契合居家托养效劳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由村委会(社区)对其家庭状况停止审核并停止实地查验,初定受助家庭名单后报县市残联;机构托养可直接向县级残联申请,申请赞助家庭和机构应分别据实填写《阳光家园方案残疾人托养效劳(家庭)赞助申请审批表》和《阳光家园方案残疾人托养效劳(机构)赞助申请审批表》。经县市残联审核拟托养效劳赞助对象肯定后,要将受赞助对象停止公示,承受
大众监视。公示时间不得低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