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墙体广告 买房人要留意了,下个月你买房,可能就要运用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记者从市房管局得悉,从下月起,市区(暂不含江都区)将全面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合同有哪些变化?市民买房会有哪些不同?记者为您逐个详解。
启用时间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6月启用
记者昨日得悉,市房管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宣布从在市区范围内(暂不含江都区)运用住房城乡建立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以下统称“新版《示范文本》”)。
据悉,《通知》明白,从2016年6月1日起,市区(暂不含江都区)启用新版《示范文本》。2016年6月1日以后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停止预售和2016年6月1日后完工验收合格停止现售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概采用新版《示范合同》。2016年6月1日以前已办理预售或已现售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准绳上继续运用原合同文本订立合同。
“
扬州目前运用的还是住建部2000年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迄今已过去将近15年。下个月起,
扬州将开端运用新版的合同,目前在省内还是较早运用新合同的城市。”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担任人通知记者,此次运用新版合同,也将采用“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方式,6月1日以后,市区(暂不含江都区)
房地产市场,新批准预售的期房和完工验收合格的现房都将运用新合同。
提示市民把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值得关注的是,
扬州运用的新版《示范合同》,也分离
扬州实践,在住建部文本的根底上有所微调。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担任人通知记者,在第四章第九条“商品房托付条件”中增加一项必选项:该商品房曾经获得《
扬州市区商品房托付运用备案证明》。“增加这个选项,主要是在规划、人防等单项验收之外,由房管局特地对各个单项验收停止一次集中的把关,以更好地维护买房人的权益。”该担任人说。
此外,在“买受人签字”下方,
扬州的合同也增加一项提示栏:请购房人按合同商定将购房款打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号内,以维护本身合法权益。“购房人的购房款打到监管账户,才干更好地保证本人的权益。有些购房人不留意看条款,在买房人签字的下方增加一个特别提示,也是提示买房人要有维权认识,要把购房款打入监管账户,以更好地维护本人的权益。”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担任人说。
业内声音
敦促开发商保证质量防止纠葛
家住西区的刘女士通知记者,2009年女儿在西区买了一套房,先交房再验房,验出了不少缺点。但开发商拖了一段时间才来停止处置,这让她当时很不快乐。“最近我们也准备换房了。如今房子能够先验后托付,关于我们的权益无疑是一种维护。”刘女士表示,对
扬州启用新版合同,她举双手同意。
蓝湾国际营销总监陈毓贤以为,新版商品房合同的启用,将更好地维护买房人的权益,让市场的买卖行为愈加标准。新版的合同增加了很多的新条款,比方商定了商品房的托付条件等,这也将约束开发商愈加留意保证房屋的质量,防止一些纠葛的产生。
时报提示
买房人购房前要看分明条款
“我们之前曾经组织了房管局工作人员以及开发企业对新合同停止培训、学习。”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担任人通知记者,依据请求,市区各
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销售场所公展开示《示范文本》供购房人查阅,保证买房人在签合同前充沛理解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并就合同严重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
相关担任人也提示购房人,新合同可以更好地维护买房人的权益。作为买房人,也要注重本身权益的维护,关于新合同不理解的要及时咨询,在全面理解合同,看分明条款后,才干签署购房合同。
十大变化
1期房、现房合同分开
现行的购房合同是2000年版,只要一种款式。记者昨日查阅了住建部官网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现,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将商品房买卖明白分为预售和现售两个版本。
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徐晓剑律师以为,两个版本分开管理,既界定了房产性质,也能减少交房时的矛盾。 “目前
扬州市面上80%以上属于预售房源。”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剖析,从目前的状况看,6月1日之后预售合同的运用率会更高一些。
2一房多卖要双倍赔偿
记者将新旧版本的预售房合同停止了比照,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了“房屋权益情况承诺”一条,明白: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益;该商品房没有出卖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别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状况。如该商品房权益情况与上述状况不符,招致不能完本钱合同注销备案或房屋一切权转移注销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退还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局部),并给付利息。给买受人形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3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新版合同强化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新增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工程建立,并由开发企业发布监管机构、监管账户和账号等商定。专家解读,此举增强了对开发企业运用预售资金的监管,让开发企业用钱有章可循,能有效防止烂尾楼、开发企业卷款跑路的现象。
4商品房托付条件更高了
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白了商品房托付时至少满足已获得建立工程完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和房屋测绘报告,同时也明白了商品房托付时根底设备设备和公共效劳及其他配套设备应到达的规范。
在示范文本的第九条、第十条,商定了商品房的托付条件,除了旧版文本中规则的完工验收备案表之外,这次新增的交房文件中还包括房屋测绘报告,这在不少城市的交房理论中,常常是被扫除和疏忽的。另外,在托付时必需具备的配套设备设备的商定中,提出了比原来更明白、更高的请求,不但开发商要把本人项目内的水、电、暖、气设备设备建立好,还要实践与市政管网衔接,确保供给。
5先查验合格再交房
房屋交接前,要想检查质量,必需先交契税,很多买房人曾有过这样的阅历。此外,有的开发商还请求先收房,再停止验房。记者发现,新版合同增加了购房人有权对商品房查验的相关商定。出卖人在交房之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停止查验,出卖人不得以交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托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6套内面积误差超3%可解除合同
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规则了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别化处置。其中,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依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且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时绝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徐晓剑以为,第十三条也是新版合同的一大亮点,主要针对目前市场上房屋建筑面积未变,但套内面积变小衍生层出不穷的纠葛现象,而新版合同规则的这一点则有利于购房者维权。
7空气质量隔音节能都有请求
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从商品房地基根底和主体构造质量,到装饰装修及设备设备,再到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规范等予以细化,明白了各项质量规范、处置措施和保修义务。特别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作为合同条款,对商品房建筑环保和能效指标提出明白请求,愈加注重对购房人权益的保证,更能满足购房人
现代生活需求。
8业主对共有局部享有权益
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业主共有局部予以明白,增加了关于小区内车位、车库、会所等配套设备的一切权归属的商定。近年以来一些小区也呈现不少业主与开发商由于小区车位产生纠葛的现象。而新版合同明白了业主权益,使得业主在权益遭到进犯时,可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停止维权。
9开发商不得泄露业主信息
买完房,经常会被各种装修电话或销售短信骚扰。新版购房合同第二十六条提出,开发商对买房人信息负有失密义务。除非公检法及纪检部门执行公务需求,或者有买房人的书面同意,开发商和销售人员不得对外披露和越权运用。
10 “附件”内容更多更细致
在旧版合同中,除了补充协议还有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阐明,装饰、设备规范等三个附件内容。新合同增加了11项附件,对多个在主合同中没有交代分明的条款予以标准。以附件十一为例,就请求开发商阐明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阻碍房屋正常运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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