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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裸照勒索前女友 岑溪男子获刑半年被罚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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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10: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岑溪市男子阿勇以发裸照要挟,向前女友索要两万元分手费。5月18日,岑溪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敲诈讹诈罪判处被告人阿勇拘役六个月,并处分金钱六千元。阿勇为其愚笨行为付出了繁重代价,在听到宣判结果后,失声痛哭,追悔莫及。
  据理解,阿勇与被害人小丽本是一对“90后”情侣。今年2月18日,因疑心女友不忠,阿勇向 小丽提出了分手。分手后,阿勇仍然觉得非常愤慨,便以发小丽的裸照给其家人和同事为要挟,经过手机QQ向小丽索要两万元分手费。后来他又屡次经过QQ和微 信对小丽停止恫吓和要挟。迫于压力,小丽在2月26日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款三千元给阿勇。但是阿勇不肯善罢甘休,小丽便在当天向公安机关报警。次日,阿勇 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以阿勇犯敲诈讹诈罪向岑溪法院提起公诉。岑溪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阿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施行以发裸照相要挟、要挟的办法,强行讨取别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冒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则,构成敲诈讹诈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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