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墙体广告 古稀之年的闫老汉接到法院一纸传票,莫明其妙地成了欠钱不还的被告,而且他压根就不认识被告。这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近日,赣榆区法院海头法庭受理了这样一同“滥竽充数”的民间借贷纠葛案件,真正的借款人却是老汉的女婿。
这叫什么女婿,连老丈人都坑。
赣榆区石桥镇的闫老汉一辈子本本分分、勤勤恳恳,虽说日子过得不富足,但也衣食无忧,从未与人发作过经济纠葛。日前,却收到法院传票,说他欠钱不还,被人告了。
一头雾水的闫老汉急匆匆来到法庭,找到案件承方法官。他问:“我借了谁的钱?谁告的我?”当得知被告叫王某时,他愈加莫明其妙:“王某是谁?我压根就不认识。”
承方法官听了闫老汉的话后,第一时间与被告王某获得联络。经理解,闫老汉有个女婿李某,曾找王某借款5万元。但思索到李某已在外借了不少钱,其个人信誉、还款才能都不太好,王某就回绝了借钱请求。几天后,闫老汉正要下地干活,女婿李某找上门来,说本人与王某有笔款项交往,需求老丈人给做个见证。
“本人的女婿,又不是外人。这种小忙不帮不好吧?”闫老汉也没多想,就和女婿李某一同去找王某。双方见面后,浑浑噩噩的闫老汉没搞分明缘由,也未认真看借据内容,就签了名、按了手印,匆匆分开。其实,当时是李某以闫老汉的名义向王某借钱。在闫老汉出具借条后,王某当日就将钱款交给了李某。
最终,闫老汉成了名义上的“借款人”,到期后女婿不还钱,当然要找闫老汉,就这样闫老汉顺理成章地成了被告。
查明案件真实状况后,承方法官以为,闫老汉不是实践借款人,王某也晓得这一事实,起诉闫老汉明显不妥,于是对被告王某停止了批判教育。
王某也认识到本人的做法欠妥,主动撤回了对闫老汉的起诉,赔了不是,称将直接找他女婿李某还钱。
赣榆区法院法官以为,签名、按手印关乎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一定要盲目加强法律认识,落款之前一定要慎重查看所签内容,能否是本人真实意义表示,切不可忽略大意轻信别人。否则,可能会对本人形成不用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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