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墙体广告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特别是疑问、严重交通事故赔偿纠葛案件处置周期长、调解难,常常会形成案结事不了,使双方当事人都不称心。为此,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在调解疑问、严重交通事故纠葛案件中不时探索创新调解方式。5月3日,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胜利调解一同交通事故纠葛,触及赔偿金额628000元。
2015年4月13日14时20分许,当事人张××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320线由
楚雄市向禄丰县方向行驶,当车行至320线览经村委会情人谷路段时,与当事人黎××驾驶的普通二轮
摩托车发作碰撞,形成黎××受伤。黎××的伤情经司法审定中心审定为Ⅵ(陆)级伤残、局部护理依赖。
2016年5月3日,双方当事人到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该案在调解过程中,黎××提出:由于张××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义务,请求张××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调解员在力争案结事了,保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双方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掌管调解。鉴于黎××在此次交通事故受伤后辗转
楚雄、
昆明等
医院停止长达一年的治疗,但最终还是治疗未果,致使左小腿截肢。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耐烦、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和家眷的工作,把“情”、“理”、“法”,融入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最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一次性赔偿黎××因交通事故伤后的各项经济损失628000元,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处理,促进了社会的调和稳定。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便利的调解办法,使一些简易的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置,不只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本钱,而且便当了
大众,并得到当地
大众分歧好评,为稳定调和社会作出了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