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墙体广告 家住兴业县蒲塘镇的一男子,自以为在
医院贩毒最为平安,没想到刚买卖终了就被
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近日,李某信被兴业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李某信经屡次踩点,以为在
医院里买卖毒品最为平安。经过与吸毒人员梁某电话联络后,他将买卖地点定在兴业县蒲塘中心卫生院。2015年9月4日13时许,李某信以40元的价钱,将1粒净重为0.2克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梁某。买卖终了后,
公安民警当场将2人抓获。
兴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李某信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而停止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了 贩卖毒品罪。思索到被告人李某信归案后能照实供述本人的罪行,法院决议对其从轻处分。最终,法院依据被告人李某信立功的事实、立功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 的危害水平,按照有关法律规则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