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曾经获得统一社会信誉代码的企业,在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注销后,能够运用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替代海关注册编码,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手续。尚未获得统一社会信誉代码的企业,可继续运用海关注册编码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为推进自治区进出口企业信誉管理变革,
呼和浩特海关主动融入自治区社会诚信体系建立,落实有关促进通关便利、稳定外贸增长施行的高级认证企业评定和企业类别特殊调整相关政策,定期为自治区企业信誉体系建立平台提供进出口企业相关数据信息。此次施行的社会信誉代码报关新政策是深化企业信誉管理变革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