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墙体广告 被告闫某与前夫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11天后,就到法院起诉变卦1岁多女儿的抚育权。原本协商好的事,为何变化这么快?
日前,界首市人民法院海燕调解室的法官和家事陪审员一同登门调查,化解了被告的心结。
被告闫某与被告刘某经人引见于2014年2月结婚,2015年1月生下一个女儿。因双方感情根底不牢,性格差别较大,最终感情决裂,夫妻关系难以维系。 2016年6月26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协商,办理了离婚注销。协议商定:女儿由闫某抚育,刘某一次性付清抚育费。但是离婚11天后,闫某起诉至法院,请求 变卦女儿抚育权归刘某一切。
界首市人民法院海燕调解室法官和家事陪审员一同登门调查,终于查清了原委。原来,两人离婚后,闫某的母亲得知刘某要和别人结婚,越想越生气,觉得刘某刚离婚就结婚,“不能让他这么舒坦”。于是,闫某就想把孩子还回去“尴尬他”,便提起了变卦抚育关系的诉讼。
最终,法官和陪审员向闫某及其家人解释婴幼儿以母亲抚育为准绳,调解协议具有约束力等,劝慰她遗忘过去,寻觅新的生活。最终,闫某豁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