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墙体广告 真是太感激您啦,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要不是你,我这个老太婆以后还不晓得怎样 办了!”拿到判决书,年逾七十的潘年珍(化名)感谢地拉着
都匀市法院人民法庭审讯团队杨庆红法官的手说。近日,
都匀市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了一同奉养费纠葛案 件,一家“六口”又重新点燃了昔日的温情。
原来,古稀之年的潘老(化名)有五个子女,本应安享暮年的年岁,却因身体日渐衰老,无力从事劳动消费维持生活,且老房因年久失修被同村的两儿子拆掉,子 女们不尽奉养义务,让她伤心不已。无法之举潘老(化名)以不实行奉养义务为由,将五子女都告上了法庭,请求其实行奉养义务。一家“六口”对簿公堂,屡次发 生剧烈矛盾。为妥善处置纠葛,承办该案杨庆红法官充沛发挥本人“老法官”的工作经历优势,在全面控制案情、查清事实后,尽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寻觅均衡点, 从理想和人情动身,道理统筹耐烦奉劝,引发他们敞开心扉,诉说在家庭生活中的种种磕磕绊绊,让法官“评评理”,全力促使这个大家庭能重燃昔日温情。
法院以为,子女应当依法奉养扶助父母。被告已年老体弱,且无固定收入,五被告作为被告子女实行奉养义务。被告不实行奉养义务,被告有请求被告付给奉养费 的权益。因而,判决五被告按
贵州省
乡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的相关规范给付被告奉养费每人每月200元。另外,五被告作为奉养人除实行向被告给付奉养费用 的义务外,还应当从生活上照料和肉体上慰藉被告,以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序良俗及家庭的和睦团结。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维护家庭稳定与调和,
都匀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家庭家务”时,从“法、理、情”三方面三管齐下,运用 少数民族地域的相关风俗,妥善依法审理
乡村“家务事”,以过硬的专业性审讯、柔情的司法亲和力,善断家务事,真正做到
大众,促进家庭调和,维护社会稳定, 到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