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残疾人“两项补贴”定细则 预计下月开始实施 记者昨日从
贵阳市民政局、残联部门理解到,《
贵阳市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施行细则》(下称施行细则)近日正式出台,对“两项补贴”的对象、范围、规范、发放及申办流程等作出细致规则,以便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
据理解,今年1月,省政府印发的《
贵州省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施行方法》(下称《施行方法》)载明,我省从今年1月起,全面树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其中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规范执行低 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依照当地低保规范的10%——30%发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范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范每人每月40 元。补贴规范依据经济社会开展程度和残疾人生活保证、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已树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且补贴规范高于该施行方法的地域按原规范执行。
贵阳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引见,《施行细则》以省政府出台的《施行方法》为根据,综合思索
贵阳市的实践状况制定,同时更具可操作性。
《施行细则》明白,
贵阳市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
贵阳城乡最低生活保证(下称低保)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
贵阳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贵阳市补助规范为:
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规范:执行低保对象“特殊艰难补助金”政策,其中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规范的40%发放生活补贴,老年残疾人(60岁及 以上)按当地低保规范的30%发放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其他残疾人按10%发放生活补贴,
乡村低保对象中的其他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规范发放生 活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范每人每月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规范每人每月4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规范可依据经济社会开展程度适时停止调整。
补贴资历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其中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分类施保金在每月随低保金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时间 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方式发放,县级财政部门依照审定的名单、金额,经过金融机构“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转账 存入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
《施行细则》明白,对工作中呈现上报信息延误、未足额及时发放补贴、漏报或故弄玄虚等状况,给予通报批判;对骗取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义务;构成立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义务。
贵阳市民政和残联部门提示,由于
贵阳的施行细则刚刚出台,估计8月份开端,补贴资历审定合格的残疾人,便可领取今年1月份以来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