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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络贩卖枪支获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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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8日 11: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2016年6月4日,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同非法买卖枪支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起明犯非法买卖枪支罪,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3月,被告人陈起明在网上认识一个网名叫“宝马哥”的人。经协商,陈起明帮“宝马哥”发枪支配件的广告并接单,成交一单得提成30元。不久后, “宝马哥”将枪支配件发给陈起明,由陈起明直接卖给客户,客户经过支付宝付款,每发一单货陈起明得80元利润。之后,陈起明在市港口区车辽小区等地租房 子,与陈华生(另案处置)等人寓居并寄存枪支配件。陈起明经过互联网发布枪支配件信息,用QQ昵称为“动感地带”的号码与购置气枪配件的买家联络,然后由 客户下单,成交后再经过快递发货寄给买家,客户下单后经过支付宝账号买卖。


  同年6月11日,民警在站前小区503栋将正准备邮寄枪支零部件的陈炳洪查获,随后在站前小区顺天公寓楼将陈起明抓获,并在顺天公寓楼和站前小区503栋缴获一批枪支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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