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清晨1时24分,
广安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代市镇路政检查站,一辆号牌为川XZ17*8的小型赤色越野车开到公路右侧水沟中了,驾驭员被困车内”。
焚毁的小车
广安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后,当即组织民警敏捷出警,赶赴事故现场。民警抵达现场后,只看见一辆烧成结构的车子,消防官兵已将车子大火扑灭,120已将受伤驾驭员转移,派出地点现场保护交通秩序,还有一辆出租车及驾驭员留在事故现场。
据悉,出租车驾驭员李某驾驭一辆号牌为川XBB3*6的出租车,载乘李某、王某、蒋某从
广安动身经S304省道(邻遂路)往前锋方向行进,途径 代市六桥治超点,发现一辆在公里右侧水沟中,车子正在冒烟,李某发现这一状况后,紧迫泊车,协同乘客李某、王某、蒋某敏捷将被困驾驭员救出车外。几分钟 后,车子发作自燃。
经民警事故现场开始勘查:2016年8月5日,当事人曾某驾驭川XZ17*8号小型
汽车从
广安市城区动身沿省道304线向代商场镇方向行进,1 时20分许,该车行进至省道304线(邻遂路)代市路政检查站对面时,其车驶出公路右侧水沟后,与水沟内的水泥桥板相撞,致该车受损,致使驾驭员曾某受 伤,相撞后川XZ17*8号车发作自燃,形成路途交通事故。
由于这次交通事故无第一时间见证人,驾驭人曾某现在尚不能开口说话,正在
医院接受进一步医治。现在,这次路途交通事故因素正在进一步查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