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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得悉,该局近日会同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印发《我省完善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意见》透露,今后我省将树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议价钱的机动车停放效劳收费构成机制,逐渐减少政府定价管理范围。详细来看,就是社会资本建停车场 价钱将“自定”,而具有自然垄断运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效劳还由政府定价。
社会资本建停车场价钱“自定”
《意见》称,我省停车设备效劳收费将走向“市场化”。详细来看,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备,由运营者根据价钱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依据市场供求和竞争情况自主制定收费规范。
另外,《意见》还提到对具有自然垄断运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备效劳收费,还是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中包括政府投资建立的公共停车设备,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立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公立
医院、公办普通高校等。
停车效劳差异收费将“提速”
《意见》还请求全省各地要加快推行差异化收费,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效劳差异收费,抑止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开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应用。
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备效劳收费,应当依据停车供需情况差别,并思索道路路网散布、公共交通开展程度、交通拥堵情况等要素,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