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墙体广告 暴力抗法不断是城管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变革、推 动开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城管执法如何表现法治思想法治方式?据报道,
广东省
深圳市城管将全面推行“律师驻队”工作形式,经过购置效劳的方式,由律师 事务所派出专业律师常驻执法队,展开普法教育,监视和标准执法等。
关于
深圳市城管局推行“律师驻队”工作形式,平心而论,固然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脚踏实地地 讲很难走远。首先,城管执法触及的法律数量众多,而现阶段有些法律、法规、规章并不完善,要么缺乏可操作性,要么互相打架,罚则不分歧,还有的只要制止条 款而没有处分条款。这些给城管的执法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靠“律师驻队”无非就是给本人壮胆、撑腰,而无助于问题的基本处理。其次,城市生活共同体的 有效运转,需求发挥每一个组织、每一位市民的作用,让各类组织和广阔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成为城市政府的同伴和助手,这既是法治中国的理想请求,也是宪法和 法律赋予的权益。
不可承认,城市管理是典型的社会事务,需求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处理城市管理中呈现的一系 列难题,提升城市管理的才能和程度。中国经过30多年的法制建立,大多数行业执法都有一个法律框架,唯独城管至今还没有特地的法律。事实上,城管的执法绝 大多数都是面对面的执法,是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的执法,没有一套标准的法律,没有让小摊小贩们心服口服的管理,就算让律师亲身来执法,也一定就可以达 到理性、平和、标准、文化的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