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墙体广告 潜山县检察院增强与该县社区矫正机关、帮教单位间的工作联络,强化对少数可塑性差的社区服刑人员刑罚执行的监视,有效地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社区服刑人员李某,2015年7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后李某吸食毒品被
安庆市大观区
公安局行政 拘留10日、强迫戒毒3年。此前,李某还曾因违背社区矫正管理规则行为,被执行机关正告一次。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为,李某严重违背社区矫正监管规则,屡教 不改,继续停止社区矫正难以到达惩治立功的效果,因此书面倡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县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缓刑。目前,李某已被潜山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于 2016年8月4日投送监狱服刑。
张某,2015年7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在社区矫正期间,张伙同侯某等人从
安庆市区购得冰毒, 在自家车库内先后供侯某、贾某等四人吸食,被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某再次立功,严重违背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则。潜山县检察院倡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潜山县人民 法院撤销张某的缓刑,潜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容留别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撤销原案缓刑,两罪兼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