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墙体广告 食品平安关系你我,告发食品平安违法行为也是法律赋予普通百姓的权益。近日,滁城市民周某(化名)经过向食药监视部门告发食品平安违法行为,在维护本人消费权益的同时,取得了2500余元的奖励。
据理解,今年6月,周某在城南一家超市购置食物时,发现一款零食居然标注了两个消费日期,并且两个日期不分歧。发现问题后,周某随即向市食药监局进 行了告发。接到告发后,市食药监局疾速对该超市停止调查,发现周某告发的超市的确存在出卖虚假标注消费日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平安法》的有关规 定,市食药监局对该超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88元,并处以50000元的罚款。
据悉,周某的告发契合《
安徽省食品平安违法行为告发奖励暂行方法》和《
滁州市食品平安违法行为告发奖励施行计划》有奖告发规则,市食安办按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对告发人予以奖励,奖励资金25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