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墙体广告 近日,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周耀犯滥用职权罪、行贿罪一案,判决被告人周耀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分金钱160万元; 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议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分金钱160万元。扣押在案的行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周耀在任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六安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形成国度经济损失15552063元。在行贿方面,2003年 至2013年,被告人周耀应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书记,六安开发区工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 金返还、土地收储、拆迁补偿、建筑规划计划调整等方面为别人谋取利益,先后屡次非法收受别人贿赂,价值钱561万余元。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周耀身为国度工作人员,应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别人财物价值钱5610640元,数额特别宏大,为别人谋取利益,其行 为已构成行贿罪。周耀滥用职权形成国有财富损失15552063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依据被告人周耀立功的事 实、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危害水平,故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