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播州区鸭溪镇村民徐某在路上拾到几颗罂粟果,听人说罂粟可治病,于是就带回家,种在了自家的菜园中。前不久,当地警方接到告发将其抓获。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播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分金1000元。
据悉,徐某常年寓居在
乡村,以务农为生,年龄大了,身体经常不舒适,还患上关节炎等疾病,多处求医不见好转。2015年农历10月的一天,徐某在路上拾到几颗罂粟果,于是将其播种在自家菜园中。数月后,长出了上千株罂粟苗。
今年4月,当地警方接到告发,赶往徐某家菜园查获罂粟1020株,警方当即予以根除、销毁,徐某被
公安机关抓获。
播州区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徐某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1000余株,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到案后能照实供述罪行,依法能够从轻处分,并适用缓刑。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概予以强迫根除,即使是为了治疗疾病等需求,也不允许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据悉,种植罂粟的 处分以500株为界线,种植超越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分金;假如种植罂粟不满500 株,依照《治安管理处分法》,在收获前自行根除的,可免除处分,否则将处以罚款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