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 8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得悉,省民政、发改、财政、疆土、环保等9部门近日结合印发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施行意见,对葬式葬法变革、节地生态安 葬设备建立等作出一系列部署。到“十三五”末,城乡公益性骨灰寄存设备掩盖一切县(市、区)和
乡镇;节地生态安葬均归入奖补范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 到50%,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墓位面积超标等问题得到有效管理。
作为我省在殡葬范畴推进生态文化建立的首个特地性文件,施行意见请求树立健全政府指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机 制。推行葬式葬法变革,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安葬骨灰的单人墓占空中积不得超越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家庭成员合 葬墓等葬式的占空中积不得超越0.8平方米,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越0.6米。在土葬变革区,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节地生态安葬设备建立方面,施行意见明白将公益性公墓建立归入根本公共效劳保证范围,由同级财政保证建立资金,完成各市、县至少建立1座城市公 益性公墓,每个
乡镇至少建立1座
乡村公益性公墓的目的。自今年起,运营性公墓申请新建或扩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的配建比例应不低于40%;新建城市公益性 公墓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新建或改建
乡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应不低于50%。
提升节地生态安葬效劳程度,是殡葬变革的重要内容。施行意见请求严厉落实安葬效劳规范,创新效劳形式,优化效劳流程,积极提供网上预定、效劳热 线、咨询窗口等便利方式。增强安葬后续日常管理,推进墓穴循环运用。各级民政部门下属公墓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提供充足、优质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效劳产 品。
合肥、
芜湖、
铜陵等展开江葬的地市为不保存骨灰的逝者树立统一的留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