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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广告 016年7月19日,泾县法院对一同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案作出一审讯,被告人吴某、喻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个月,吴某退出的违法所得3000元发还被害人。
2015 年11月13日被告人吴某、喻某窜至泾县泾川镇,蹲守在车站旁的洗头房左近,乘机对进出洗头房的人停止诈骗。当晚9时许,老王正好进入该洗头房内,约非常 钟后,老王走出了洗头房。吴某、喻某估量老王嫖了娼,于是拦住了老王去路。吴某说道:“我们是
公安民警,你胆子不小,竟敢嫖娼”,喻某在一旁将老王的手拉 住说:“走走走,跟我们到派进来”。老王很焦急连声说“不好意义,对不起,对不起!”吴某、喻某说“我们要拘留你。”老王向他们求情放过本人。于是吴某转 过话风:“看你这么大年岁,给你一个时机,罚3000元算了”,喻某说:“曾经对你宽大处置了,不然到了派出所,要罚款5000元,还要坐牢,到时分还要 通知你家人你就难为情了。”老王心理很惧怕,只好容许交3000元罚款,但身上又没有这么多钱,老王说要回家拿卡取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老王家, 吴某、喻某在门口等老王,老王取了卡后三人又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出的3000元交了“罚款”,后吴某、喻某得逞后溜之大吉。事后,老王越想越不对,觉得这 两人不像民警,于是到派出所探听,结果基本没有罚款这回事,老王才发现受骗上当,遂报了警。很快二人被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检查后以为,被告人吴某、喻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停止诈骗,损伤国度机关威信及正常活动,其行为已冒犯刑律,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退赃的从轻情节,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