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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轨道交通1 号线某站台内扶梯被发现有人刻字,一度惹起热议。昨日,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对此事发声,并就今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范围内制止行为停止了阐明,呼吁市民共同维护城市公共设备。
有人在地铁站内刻字
近日,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葛大店站工作人员在巡站时发现站内电动扶梯被人刻字,留下“张宏宾到此一游”字样。不少微信公众号纷繁发文,对这一行为停止谴责,很多网友也纷繁留言,谴责相似毁坏公共设备的不文化行为。
针对此事,昨天黄昏,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
公司做出官方回应:“此举不只损伤描写者个人形象,也对整个城市文化形象形成了不良影响,关于此类不文化行为,我们予以激烈谴责。”
此外,轨道
公司表示
合肥轨道交通首条线开通试运营在即,对市民做出呼吁: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城市公共设备需求大家共同维护,请广阔市民共同保护公共设备,一旦发现别人有毁坏公共设备的行为,请予以遏止。
出台法规遏止不文化
除了呼吁市民共同保护公物和遏止不当行为外,未来也会有法规对不文化行为说“不”。比方在站内乞讨、乱扔渣滓、多占座位,还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运用滑板(轮滑)、溜冰鞋、均衡车、独轮车等行为,都将不受待见。
据引见,为进一步增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的管理,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
公司于去年启动立法工作,目前已会同
合肥市法制主管部门起草完成《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方法(草案)》。草案对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范围内制止行为停止了细致规则,并明白了相关的法律义务。
车内饮食最高罚两百
草案规则,乱涂乱画、随地吐痰、乱扔渣滓等均在明令制止范畴之列。针对涂写、描写、擅自悬挂或张贴物品、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躺卧、多 占或者踩踏座位等行为,将由
合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矫正,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屏蔽门、平安门、列车车门或者阻挠 其正常开关等行为,则面临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另外,除婴儿饮食外,在车站付费区及车厢内饮食也同样将遭到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明令制止的行为总共有十五项,其中第八项至第十项没有提及罚款问题。轨道
公司方面解释称,这些行为属于违背治安管理处分法的行为,将由
公安部门依法停止治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