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墙体广告 走路捡到银行卡,后面还写有密码,这种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到了
亳州女子张某某身上,张某某也是毫不客气地从卡里取出了2万多块钱据为己有,殊不 知,此举已冒犯法律,构成信誉卡诈骗罪。 8月22日,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法院以信誉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布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1日上午,被告人张某某在
亳州市谯城区孙某某家门口土路上捡到孙某某丢失的药都银行卡、身份证、
医疗卡等物品,张某 某发现该银行卡反面写有密码后,分别于当日16时许、次日7时许,到药都银行ATM机上用该药都银行卡分别取出20000元、8300元现金,并将其取出 的现金占为己有。今年2月12日,张某某将所取款项全部退给了孙某某并获得体谅。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张某某冒用别人信誉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誉卡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退还全部款项并获得体谅,能够从轻处分。法院遂依据被告人张某某立功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危害水平,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