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体广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于《
兰州市城市公共
汽车客运管理法令(草案)》(以下简称《法令(草案)》)。
据悉,
兰州市公共交通线网现在掩盖全市近郊四区及
兰州新区、榆中县的部分区域,公共交通线路由2003年的93条发展到现在的113条,车辆包 括天然气空调车、城际公交车、BRT专线车辆和纯电动、气电混合动力车辆。这些年,跟着城市规模的继续扩展,
兰州市公共
汽车客运管理工作因城市交通拥堵问 题日益突出,面临公共交通行车难、准点率降低、运营线路调整频频等疑问。一起,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备计划落实不到位、建造滞后,新建区域无公共交通设备的 状况普遍存在,70%的公交停车场、首末站是租用或借用场所。
对于以上疑问,《法令(草案)》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依照城乡一体化的请求,鼓励公共
汽车客运线路向周边
乡村、校园、旅游景点、工业园区等延伸。鼓励和支持公共
汽车客运转业推行使用新能源、低排放和装备有无阻碍设备的车辆,加强无阻碍站点设备建造。
《法令(草案)》规则,公共
汽车客运驾驭员应当具有三年内未发作负有首要或许悉数职责的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驾驭员、乘务员应当遵守载客运营中不 得有吸烟、唠嗑、使用
手机等阻碍安全驾驭的做法;不得私行中止车辆运营;依照规则线路行进,不得私自改道或许越站行进;不得载客充加燃料;不得到站不断、 拒载乘客、滞站揽客、半途甩客、站外上下乘客。公共
汽车客运驾驭员、乘务员若有违背上述规则的状况或别的违背运营服务有关规则的做法,由市、县(区)城市 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法令(草案)》规则,惯例公共
汽车客运线路站距通常为500米至800米;迅速公共
汽车客运线路的站距通常为800米至1500米。同一站点 的上、下行站点间隔不得超过100米,且站名应当一样(单行线除外)。公共
汽车客运线路站点应当以传统地名或许地点路途、文物古迹、公共设备、标志性建 (构)筑物的规范称号命名。使用公共
汽车客运设备、车辆发布
广告的,不得掩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转标识,不得阻碍车辆行车、进出站调查视野,不得影响安全驾 驶。禁止在公共
汽车客运车站前后30米路段内停放非公共交通车辆、设置摊点、堆积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