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 近日,
云南省交通运送厅印发《关于对从事跨境运送的三类以上车辆收取通行费的实施方案》,从9月1日零时起,对从事跨境运送的三类以上车辆依照三类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凡持有用证实在
云南省18个陆运边境口岸和2个水运口岸从事跨境运送事务的合法装载客卡车辆,经瑞丽东、瑞丽西、畹町等14个收费站进出
云南省高速公路,将实施优惠收费方针,即40座及以上(或30个铺位及以上的卧铺车)合法装载的客车一致依照3类客车收费,10吨及以上合法装载的卡车一致依照10吨(3类卡车)计重收费。
在优惠方法上,从事跨境运送事务的合法装载客卡车辆在入境时有用证实完全,且通行卡(储值卡)的入口站点为规则的14个收费站的,按入口站点到联网路段首次出站的收费路程,在出口收费站采纳直接减免方法优惠收费;出境车辆有用证实完全,且从规则的14个收费站驶出
云南省高速公路的,按近来一个入口站点到出站的收费路程,在出口收费站采纳直接减免方法优惠收费。此外,出境车辆从规则的14个收费站驶出
云南省高速公路时,如有用证实不完全,应在出口收费站说明状况,全额交费后由收费站工作人员开具收据,在15日内凭有用证实和收据,到规则的14个收费站处理退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