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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十类人群”可享受重特大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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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5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贵阳墙体广告

贵州贵阳墙体广告   在昨日的效劳热线现场,多位市民打来电话称,对哪些疾病属于“重特大疾病”以及“契合什么条件才干享用医疗救助”等问题不是很分明。嘉宾杨承智对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个停止了回复和解答。
    据嘉宾杨承智引见,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展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计划(试行)》,包括儿童 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等在内的24种疾病,被列为重特大疾病的病种范围;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具有寓居证且在本市连续寓居1年以上,包括特困供养人员、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在职老职工等在内的“十类人群”,可享用重特大医疗救助政策。
    除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外,这十类人群满足对应条件的,还可享用相应的城乡参保救助、门诊救助、根本住院救助。
    嘉宾表示,依据《计划》,贵阳市将逐渐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展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并加快医疗卫生制度与民政医疗救助体系相衔接,树立 医疗、医药、医保和医疗救助相分离的“四医联动”机制。医疗救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市民政局牵头,其他市有关部门共同施行管理。遵照公开、公平、 公正、及时的准绳,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加强救助时效,保证艰难大众根本医疗需求,减轻艰难大众医疗费用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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