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墙体广告 近日,陆川县工商局乌石工商所胜利调解一同混凝土纠葛案件,为消费者朱某挽回经济损失26000元。
今年1月12日,朱某在陆川县某混凝土
公司以每方330元购置了38方混凝土用于浇筑自家房屋二楼楼面。但是浇筑15天后,发现楼面呈现裂痕,有渗水现 象,朱某疑心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遂请求经销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但经销商以为不是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该是养护方面呈现问题,不同意赔偿。在屡次协商无 果的状况下,朱某只好投诉至乌石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经过实地观察,发现状况属实,于是屡次向经销商反映有关状况,在双方都不愿意将混凝土送 到权威机构停止检测的状况下,召集双方停止调解,最终消费者与经销商达成分歧意见:由经销商一次性补偿钱26000元给消费者朱某,双方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