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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出台鼓励商户搬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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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9日 01:09 相关案例:

甘肃墙体广告  日前,兰州新区出台了《兰州新区鼓励商户搬家奖赏方法》(暂行),以进一步优化兰州新区商业开展布局,推动商贸职业提档升级,加速商贸商场开展。依 据《方法》,在新区保管三镇规模内的个体户,10月底搬入新区已建成商贸商场运营的,新区将给予不超越13万元的一次性奖赏和搬家奖赏资金。
  随着兰州新区基础设施建造不断完善,集聚人气的商贸商场也在跟进建造,并连续建成投入使用。为了规范和使辖区内个体户规模运营,兰州新区出台鼓 励商户搬家奖赏方法。《方法》规则,凡在兰州新区保管三镇规模内从事个体运营的商户,于10月31日之前搬入新区已建成的商贸商场并开端装饰的,由新区管 委会在其投入运营后的一个月内依照原运营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规范给予一次性奖赏(最高不超越10万元),并给予3万元的搬家奖赏资金;2017年1 月31日之前搬入新区已建成的商贸商场并开端装饰的,由新区管委会在其投入运营后的一个月内按原运营面积每平方米500元的规范给予一次性奖赏。
  凡在兰州新区保管三镇规模外从事个体运营的商户,于2017年1月31日之前在新区注册挂号、搬入已建成的商贸商场并开端装饰的,由新区管委会 在其投入运营后的一个月内给予2万元的搬家奖赏资金。可是,在2017年1月31日前搬家,于2017年2月28日前未装饰结束不能正式投入运营的商户, 不享用奖赏资金。
  同时,已入驻商贸商场正常运营的商户,运营未满一年转出兰州新区或因其他因素自行封闭的,或许招摇撞骗,骗得奖赏资金的商户,新区保管乡镇政府、商贸商场所在地的园区办担任追回已发放的悉数奖赏资金,对拒不返还的商户,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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