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据区民政局消息,从9月份起,我区提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补助300元/月,补助标准居全市前列。
随着我区经济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区2016年第9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起再次提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
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3497元提高到4049元,相应提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由254元/月提高至300元/月。
提高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我区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民生工程之一,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措施做好
农村低保提标工作。为确保
农村低保对象及时领到提标后的低保金,区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提标经费保障,区民政局人员加班加点,认真做好低保对象提标的资金审核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