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墙体广告 国庆“黄金周”,你的加班费怎么算?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从
岳阳市人社局劳作监察支队了解到,10月1日至3日当天加班的,单位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本人日或小时薪酬的300%付出加班薪酬。10月4日-7日时期用人单位组织劳作者加班的,能够挑选给劳作者组织补休而不付出加班薪酬,假如不给补休,则应当依照不低于劳作者本人日或小时薪酬的200%付出加班薪酬。
核算加班薪酬时,日薪酬按均匀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薪酬则在日薪酬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断定加班薪酬的核算基数时,劳作合同对薪酬有清晰约好的,按不低于劳作者地点岗位相对应的薪酬标准断定。劳作合同对薪酬没有清晰约好的,按集体合同约好履行。
依照
岳阳市区(含
岳阳楼区、君山区、经开区、云溪区、南湖风景区)最低薪酬标准为1250元/月核算,劳作者在10月1日至3日加班,加班薪酬至少有517.2元。若国庆7天均加班且不补休,加班费=3倍日薪酬×3天+2倍日薪酬×4天,加班薪酬至少有976.9元。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示,无论是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仍是临聘人员,只要在节日时期加班都应取得加班费。假如单位没按规则发放,劳作者有权向当地劳作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劳作者别忘了在加班时留个心眼,留意收集并保留好有关依据,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组织表、加班作业记载、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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