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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腾冲:男子捡他人身份证去网吧上网被行政拘留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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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 03: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云南保山墙体广告

 云南保山墙体广告 用别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会怎么?近来,云南腾冲警方在职业场合治安查看整理中,查办1起冒用别人身份证案子,行政拘留1人。
  10月10日23时许,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联合巡特警大队对城区职业场合进行突击查看,在对某网吧查看的过程中,发现一男人的身份信息与网吧上网挂号信息不符。随即,民警将其传唤至腾越派出所查询办理。
  虞某冒用的身份证是从何而来呢?经询问查询,该男人名叫虞某,其于两个月前捡拾到一张张某的身份证后私自存留,并在该网吧上网时挂号使用。
  现在,虞某(男,18岁,)因冒用别人身份证,被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分。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别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许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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