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墙体广告 “病人”住院不只不需求交纳任何费用,出院时还能赚取500元至600元不等的“益处费”;每开一份假病人的住院病历,医生和护士可各得40元提成,这是
长沙市望城区一家民营
医院的生存之道。
医院运营者、医生等4人经过伪造病历、虚拟事实,骗取了国度医保金45602元。近日,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立功嫌疑人刘某、李某、卿某、屈某4人依法批准拘捕。
2014年1月,刘某在望城区某镇开了一家民营
医院,该
医院性质属于个体工商户。运营期间,
医院业务量较少,一度难以维持。于是,刘某想到了一个挽救的“对策”。
他托人引见、召集有
医疗保险,且身体有些小缺点没大病的人到本人的
医院来假住院。这些假病人在该院住院期间不需求支付任何费用,在之后“出院”时,则能够在
医院领取五六百元不等的“益处费”。
作为运营者,刘某还规则,
医院每收一份假病人的住院病历,医生和护士就可各得40元的提成。医生的40元提成中,开假病历的医生得35元,审核签字的主治医生得5元。
其间,在刘某的授意下,李某担任对拉来假住院的病人停止接待注销,并告知管理事项以及如何应对医保部门的检查事项。另外,李某还会把病人带至医生处办理假住院手续。该院的医生卿某、屈某则担任帮拉来的假病人伪造病历本,将无病或小病虚拟成契合住院条件的大病、多病,并伪造病人手术治疗、护理、查房等记载,虚拟治疗、用药的事实。
四人经过这种操作方式,共骗取国度医保金45602元左右。
6月29日,记者从望城区检察院得悉,这4名立功嫌疑人目前已被批捕。
律师说法
此类立功暴露医保体系破绽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引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白规则:“以狡诈、伪造证明资料或者其他手腕骗取养老、
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证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立功嫌疑人经过伪造病历本等方式骗取国度医保金,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查刑事义务。
此前,多地曾曝出
医院伪造病历骗取医保的状况。刘明表示,此类案件的发作暴显露我国的医保报销体系中存在一些破绽,倡议医保行政部门修正相关程序,堵住破绽,防止相似案件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