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墙体广告 为索债强行进入借款人家中,自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却想不到自个的做法现已触犯了法律。近来两男人涉嫌不合法侵入别人住所,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22日黑夜20时许,
鄂州市燕矶镇乡民刘刚(化名)和家人正在家看电视,俄然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刘刚妈妈听到有人敲门后匆促出去开门。“刘 刚在不在家?咱们找他有事!”还没等刘刚妈妈答复,屋外十余人便径自闯进刘刚家门,在家中二楼找到刘刚后,十余人便将刘刚拽出屋外。
“当时我完全是懵的,不知道这伙人要干什么,他们拽着我儿子要把他带走,可我儿子不愿。”刘刚妈妈回忆,害怕儿子出事,她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
鄂州市
公安局鄂城分局燕矶派出所当即安排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还没进到刘刚家宅院,咱们就听到院内有很大的争吵声,进入后咱们看到一伙人 正在发生拉扯,所以咱们当即上前阻止。”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向记者讲述,经开始询问得知两边因借款购车引起债务胶葛。
本来,2016年5月, 刘刚经过某金融
公司在
武汉某车行置办了一辆价值28万余元的吉普车,因车辆置办过程中,金融
公司支付了三成也即10万余元的按揭借款,刘刚未出分毫首付, 金融
公司遂在刘刚支付三个月利息后,将其车辆产权典当,不料尔后刘刚回绝归还借款及利息,金融
公司负责人张某及
武汉某车行负责人万某多次经过电话催要债 务,但均遭到刘刚回绝,所以二人邀约别人前往刘刚家中催债。
为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激化,争夺两边当事人能够和平处理胶葛,燕矶派出所教导员张良对张某及万某进行政策引导,告知二人债务胶葛应该经过法律诉讼路径处理,不合法侵入别人住所是违法犯罪做法。10月24日,张某、万某因涉嫌不合法侵入别人住所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