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墙体广告 近来,我市出台《对于加速推动“飞地”工业的若干意见》,旨在优化全市土地资源配置,破解有些县(市、区)因工业用地紧缺致使
公司外流的问题,一起也让
台州各地实现经济共赢。
该文件对“飞入地”、“飞出地”在概念界定、责任分工等进行了明确。“飞出地”因各种因素约束,要把项目建在
台州内的别的县(市、区)或园区,而接受其项意图则为“飞入地”。
“飞地”项目由“飞出地”出资主管部门提出土地需要,经“飞入地”有关机构赞同并由两边政府签署协议后落地。“飞出地”担任项目前期调查、洽谈,对项意图真实性担任。“飞入地”担任执行项目相应的基础设施、应享用的有关优惠政策等,并监督其投产后的质量标准、安全出产、节能减排等。
为了鼓舞“飞出地”和“飞入地”两边的积极性,该文件对招商引资的查核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契合条件的“飞地”项目,其所发生的引资额、固定资产出资等均一起计入两边的查核数据。
在收益分配方面,该文件也作了明确。“飞地”工业项目在“飞入地”建立独立子
公司,税收实行属地征收;“飞地”工业项目投产后发生税收的当地留成有些,年终按引资方和落当地两边政府间协议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