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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外孙上学夫妇赠予女儿房产 离婚后前女婿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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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 10: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广西梧州墙体广告  中心提示
  为了能让外孙上名校,老刘配偶只好将自个的房子以生意之名赠与女儿。没想到,女儿小刘和女婿黄某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原女婿黄某却请求来切割该房。10月26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通报认为,该房属于刘某配偶以生意为名赠与女儿小刘,而非夫妻共同财产,黄某无权切割该房产。前女婿的请求被驳回。
  1 关爱外孙
  女方爸爸妈妈赠学区房
  老刘配偶在南宁市民主路有套房,根据南宁市现行的小学校区区分准则,配偶俩的房子属教育资本较为优越的南宁市某小学的学区房。为让外孙能读上名校,配偶俩想将房子产权过户至女儿小刘名下。因为嫌到公证处处理赠与手续程序繁琐,排队太久,为赶快处理外孙读书的问题,配偶俩与小刘到房产局处理了生意合同,将房子“卖”给了小刘,并处理了产权改变登记手续,将房子过户至小刘名下。
  “卖”房后,外孙顺畅读上了名校。作为女婿的黄某对岳爸爸妈妈也心存感谢,还专门请客岳爸爸妈妈吃饭。假如小刘配偶俩感情一直和和美美,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纷争。但2014年,小刘和黄某因感情破裂,在法院调停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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